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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电梯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及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本标准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GB 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16899-1997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梯elevator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2
日常维护保养daily maintenance
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3.3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elevator maintenance unit
取得相应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符合3.2规定业务内容的单位。
3.4
电梯使用单位elevator user unit
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包括电梯产权所有者;或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行使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4 一般要求
4.1 总则
4.1.1 为加强对电梯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提高日常
维护保养质量,防止和减少电梯事故与故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制定本标准。
4.1.2 质量保证期内的电梯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1.3 本标准是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维护保养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高于本标准的日常维护保养标准,但不得少于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内容、要求及周期。
4.1.4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
—— 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 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4.1.5 具有相应电梯维修许可的电梯使用单位,应按本标准实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4.1.6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人员(以下统称电梯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1.7 电梯作业人员在日常维护保养中应当严格执行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作出记录。
4.1.8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应使用铅笔、圆珠笔。
4.1.9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填写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至少4年。
4.2 电梯使用单位
4.2.1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
4.2.2 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4.2.3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4.2.4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2.5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 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 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 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 电梯钥匙由专人管理,应当由取得相应电梯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使用;
—— 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 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 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 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 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 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 监督并且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 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4.3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4.3.1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日常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4.3.2 维护保养单位对其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护保养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4.3.3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按照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一年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见表1、表2、表3、表4。
4.3.4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按照本标准、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
——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日常维护保养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 设立24 h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
30 min,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 h;
—— 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 建立每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档案;
—— 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 对承担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 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标准年度维护保养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 安排维护保养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4.3.5 维护保养单位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应当进行详细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且保存存档,定期检验时应当提供给检验检测机构核查。
4.3.6 维护保养单位质量检验(查)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5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5.1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1 |
一 资 料 检 查 |
设备铭牌 |
在轿厢内显著位置处必须固定有设备铭牌,铭牌内容至少应有额定载重量或额定载客数。 |
半月 |
2 |
合格标志 |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轿厢内明显的位置上。 |
半月 |
|
3 |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
半月 |
||
4 |
规章制度 |
操作规章、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等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应张贴或悬挂在机房或控制柜明显处。 |
半月 |
|
5 |
安全标识 |
标识醒目、清晰,意思表达准确易懂。 |
半月 |
|
6 |
乘客须知 |
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并在轿厢内明显地方公布。 |
半月 |
|
7 |
运营记录 |
应有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情况及故障处理结果记录。 |
半月 |
|
8 |
二 整 机 |
环境 |
全面清洁。 |
半年 |
9 |
连接件 |
螺栓应固定无松动。 |
半年 |
|
10 |
销轴应有防止脱落的措施,润滑应良好,不应有轴向移动。 |
半年 |
||
11 |
铆钉不应有松动现象。 |
半年 |
||
12 |
连接件 |
轴端卡板不应有松动及脱槽现象。 |
半年 |
|
13 |
轴承 |
无异常响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半年 |
|
14 |
旋转部件防护 |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的防护装置完好无变形。 |
半月 |
|
15 |
三 机 房 |
通道门 |
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
半月 |
16 |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
半月 |
||
17 |
机房(机器设备间) |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
半月 |
|
18 |
通道照明 |
通道照明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
半月 |
|
19 |
机房照明 |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
半月 |
|
20 |
环境 |
机房及通道清洁无杂物、门窗完好。 |
半月 |
|
21 |
机房通风应良好,机房内的环境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
半月 |
||
22 |
控制柜 |
每台电梯的断相或错相保护装置可靠有效。 |
一年 |
|
23 |
各仪表显示清楚正确。 |
一年 |
||
24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一年 |
||
25 |
接触器和继电器的触点接触良好。 |
半月 |
||
26 |
驱动主机 |
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
半月 |
|
27 |
曳引轮轮槽应清洁,无严重油腻。 |
季度 |
||
28 |
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 |
半年 |
||
29 |
减速机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半月 |
||
30 |
按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减速箱内齿轮油,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一年 |
||
31 |
制动装置 |
各销轴部位润滑良好,动作灵活可靠,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半月 |
|
32 |
制动器打开时,闸瓦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半月 |
||
33 |
检测开关应工作可靠有效。 |
半年 |
表1(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34 |
三 机 房 |
制动装置 |
制动衬磨损均匀,磨损量不应大于电梯制造单位的规定值。 |
季度 |
35 |
可拆卸的制动器铁芯(柱塞)应按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润滑。 |
一年 |
||
36 |
紧急操作装置 |
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应当动作。 |
一年 |
|
37 |
松闸扳手应涂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
一年 |
||
38 |
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应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
一年 |
||
39 |
应当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
一年 |
||
40 |
如果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应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
一年 |
||
41 |
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取代可靠有效。 |
一年 |
||
42 |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应有平层标志或电子信号提示,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一年 |
||
43 |
限速器 |
销轴部位润滑良好、转动灵活,限速器轮槽和限速绳清洁无油腻。 |
季度 |
|
44 |
限速器夹绳钳口无磨损,应有足够夹持力。 |
一年 |
||
45 |
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该电气安全装置应可靠有效。 |
季度 |
||
46 |
限速器核验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如果限速器使用周期达到2年或者动作出现异常,应当由有条件的机构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核验,并且由该机构出具核验报告。 |
半月 |
||
47 |
编码器 |
应清洁无尘,安装牢固。 |
半月 |
|
48 |
选层器 |
动静触点清洁,无烧蚀。 |
半月 |
|
49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
机械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电气开关灵敏有效。 |
一年 |
|
50 |
接地连接 |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
一年 |
|
51 |
电气绝缘 |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要求:用测试电压500V测量,绝缘电阻≥0.50MΩ。 |
一年 |
|
52 |
四 井 道 |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检修活板门 |
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
一年 |
53 |
设置验证门的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可靠有效。 |
一年 |
||
54 |
限制开关 |
极限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
半年 |
|
55 |
限位开关、强迫换速开关应工作可靠有效。 |
半年 |
||
56 |
位置脉冲器 |
应工作可靠有效。 |
季度 |
|
57 |
导轨 |
应清洁,压板牢固。 |
一年 |
|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58 |
四 井 道 |
导轨 |
支架应牢固,无松动、无变形。 |
一年 |
59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半月 |
|
60 |
靴衬、滚轮 |
应无变形、脱落,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厂家要求。 |
季度 |
|
61 |
随行电缆 |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 |
一年 |
|
62 |
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
一年 |
||
63 |
无扭曲、破损。 |
一年 |
||
64 |
井道照明 |
当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应当具有足够照度。 |
半月 |
|
65 |
对重(平衡重) |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
半月 |
|
66 |
五 底 坑 |
底坑 |
底坑底部应当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
半月 |
67 |
停止装置动作可靠有效,该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
半月 |
||
68 |
井道(底坑)灯开关动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
69 |
限速绳张紧装置 |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动作使电梯停止运转。 |
季度 |
|
70 |
张紧轮距底坑地面高度应符合电梯制造单位的规定值。 |
季度 |
||
71 |
缓冲器 |
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
一年 |
|
72 |
对重装置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GB 10060的要求。 |
半年 |
||
73 |
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
季度 |
||
74 |
六 悬 挂 装 置 |
悬挂钢丝绳 |
应清洁,无严重油腻。 |
季度 |
75 |
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应当报废。 |
半年 |
||
76 |
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应当报废。 |
半年 |
||
77 |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应当报废。 |
半年 |
||
78 |
曳引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5%。曳引绳或者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部件无缺损。 |
半年 |
||
79 |
补偿装置 |
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
半年 |
|
80 |
检查补偿绳最小张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可靠有效。 |
季度 |
||
81 |
防跳装置动作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当使电梯停止运行。 |
季度 |
||
82 |
松绳(链)保护 |
如果强制驱动电梯的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置检查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当其中一根钢丝绳(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停止运行。 |
季度 |
|
83 |
七 轿 厢 |
轿顶环境 |
应清洁无杂物,防护栏牢固可靠,安全标志清晰。 |
半月 |
84 |
轿顶(轿厢内)电气装置 |
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功能应可靠有效。 |
半月 |
|
85 |
停止装置动作应可靠有效。 |
半月 |
||
86 |
安全窗(门) |
验证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
87 |
轿厢面积 |
轿厢超面积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GB 7588-2003中 |
半月 |
|
88 |
轿厢显示 |
轿厢指令按钮齐全、有效,显示正确、清楚。 |
半月 |
表1(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89 |
七 轿 厢 |
轿厢照明 |
轿厢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
半月 |
90 |
轿厢风扇 |
风扇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
半月 |
|
91 |
紧急照明 |
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该电源能够自动再充电,并且至少能够供1W灯泡用电1h。 |
半月 |
|
92 |
紧急报警装置 |
应能与救援服务持续对讲联系。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 |
半月 |
|
93 |
超载保护装置 |
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倍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
半年 |
|
94 |
安全钳 |
安全钳应清洁,无严重油腻。 |
季度 |
|
95 |
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传动机构灵活,开关触点有效。 |
季度 |
||
96 |
安全钳楔块与导轨间隙均匀,动作一致。 |
季度 |
||
97 |
平层精度 |
轿厢的平层精度应符合GB/T 10058-1997中 |
半月 |
|
98 |
八 轿(层)门 |
门间隙 |
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应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应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
半年 |
99 |
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应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应不大于45mm。 |
半年 |
||
100 |
玻璃门 |
玻璃门上的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完好。 |
一年 |
|
101 |
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应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
一年 |
||
102 |
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
半月 |
||
103 |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
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
半月 |
|
104 |
门运行和导向 |
层门和轿门运行正常,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地坎清洁,导靴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厂家要求。 |
半月 |
|
105 |
门系统传动装置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应按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和调整。 |
季度 |
|
106 |
自动关门装置 |
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自动关门装置应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
半月 |
|
107 |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
半月 |
||
108 |
紧急开锁装置 |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 |
半月 |
|
109 |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
半月 |
||
110 |
门的锁紧 |
轿厢应当在门的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
半月 |
|
111 |
验证门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
112 |
门的闭合 |
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和轿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
半月 |
|
113 |
验证每个层门和轿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114 |
八 轿(层)门 |
门(刀)轮与地坎间隙 |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 |
一年 |
115 |
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
半月 |
||
116 |
层站显示 |
层站指令按钮齐全、有效,显示正确、清楚。 |
半月 |
|
117 |
九 试 验 |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 |
一年 |
118 |
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
一年 |
||
119 |
耗能缓冲器试验 |
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 |
一年 |
|
120 |
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120s。 |
一年 |
||
121 |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
一年 |
|
122 |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
一年 |
||
123 |
空载曳引力试验 |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
一年 |
|
124 |
空载上行制动试验 |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被可靠制停,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
一年 |
|
125 |
运行试验 |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
一年 |
|
126 |
消防返回功能试验 |
消防开关防护玻璃应当完好, “消防”字样清楚。 |
一年 |
|
127 |
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 |
一年 |
||
注: 一年维护保养项目包括半年、 和 维护保养项目,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包括 、 维护保养项目, 维护保养项目包括 维护保养项目。 |
1.1 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 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1 |
一 资 料 检 查 |
铭牌及标志 |
层站、层门入口处电梯铭牌应清晰标明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及电梯制造厂名称等相关标志。 |
半月 |
2 |
合格标志 |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端站明显的位置上。 |
半月 |
|
3 |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杂物电梯不得使用。 |
半月 |
||
4 |
规章制度 |
操作规章、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等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应张贴或悬挂在机房或控制柜明显处。 |
半月 |
|
5 |
安全标识 |
标识醒目、清晰,意思表达准确易懂。 |
半月 |
|
6 |
运营记录 |
应有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情况及故障处理结果记录。 |
半月 |
|
7 |
二 整 机 |
环境 |
全面清洁。 |
半年 |
8 |
连接件 |
螺栓应固定无松动。 |
半年 |
|
9 |
销轴应有防止脱落的措施,润滑应良好,不应有轴向移动。 |
半年 |
表2(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10 |
二 整 机 |
连接件 |
铆钉不应有松动现象。 |
半年 |
11 |
轴端卡板不应有松动及脱槽现象。 |
半年 |
||
12 |
轴承 |
无异常响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半年 |
|
13 |
旋转部件的防护 |
在机房或机罩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的防护装置完好无变形。 |
半月 |
|
14 |
三 机 房 或 机 罩 |
机房或机罩 |
机房或机罩应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机房或机罩门应有锁,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
半月 |
15 |
控制柜 |
每台电梯的断相或错相保护装置可靠有效。 |
一年 |
|
16 |
各仪表显示清楚正确。 |
半年 |
||
17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半年 |
||
18 |
接触器和继电器的触点接触良好。 |
半月 |
||
19 |
驱动主机 |
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
半月 |
|
20 |
曳引轮轮槽应清洁,无严重油腻。 |
季度 |
||
21 |
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 |
半年 |
||
22 |
减速机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半月 |
||
23 |
按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减速箱内齿轮油,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一年 |
||
24 |
制动装置 |
各销轴部位润滑良好,动作灵活可靠,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半月 |
|
25 |
制动器打开时,闸瓦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半月 |
||
26 |
检测开关应工作可靠有效。 |
半年 |
||
27 |
制动衬磨损均匀,磨损量不应大于电梯制造单位的规定值。 |
季度 |
||
28 |
可拆卸的制动器铁芯(柱塞)应按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润滑。 |
一年 |
||
29 |
紧急操作装置 |
松闸扳手应涂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
半月 |
|
30 |
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应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
半月 |
||
31 |
应当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
一年 |
||
32 |
限速器 |
销轴部位润滑良好、转动灵活,限速器轮槽和限速绳清洁无油腻。 |
季度 |
|
33 |
限速器夹绳钳口无磨损,应有足够夹持力。 |
一年 |
||
34 |
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该电气安全装置应可靠有效。 |
季度 |
||
35 |
限速器核验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如果限速器使用周期达到5年或者动作出现异常,应当由有条件的机构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核验,并且由该机构出具核验报告。 |
半月 |
||
36 |
接地连接 |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
一年 |
表2(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37 |
三机房或机 罩 |
电气绝缘 |
动力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对地的绝缘电阻≥0.50MΩ;照明电路和其他电路对地的绝缘电阻≥0.25MΩ。 |
一年 |
38 |
四 井 道 |
检修门、活板门、清洁门 |
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
一年 |
39 |
设置验证门的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可靠有效。 |
一年 |
||
40 |
井道照明 |
当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应当具有足够照度。 |
半月 |
|
41 |
极限开关 |
极限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
半年 |
|
42 |
下行防障碍装置 |
对于强制驱动的杂物电梯,防绳(链)松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可靠。 |
季度 |
|
43 |
对于曳引驱动的杂物电梯,下行防障碍装置应在杂物电梯运行时间大于正常运行时间10s以前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
一年 |
||
44 |
导轨 |
应清洁,压板牢固。 |
一年 |
|
45 |
支架应牢固,无松动、无变形。 |
一年 |
||
46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半月 |
|
47 |
靴衬、滚轮 |
应无变形、脱落,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厂家要求。 |
季度 |
|
48 |
随行电缆 |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 |
一年 |
|
49 |
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
一年 |
||
50 |
无扭曲、破损。 |
一年 |
||
51 |
对重(平衡重) |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
半月 |
|
52 |
五 底 坑 |
底坑 |
底坑底部应当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
半月 |
53 |
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停止装置,该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
半月 |
||
54 |
底坑照明开关动作可靠有效,在进入底坑时应能方便操作。 |
半月 |
||
55 |
限速绳张紧装置 |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动作使电梯停止运转。 |
半月 |
|
56 |
张紧轮距底坑地面高度应符合电梯制造单位的规定值。 |
半月 |
||
57 |
缓冲器 |
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
一年 |
|
58 |
六 悬 挂 装 置 |
悬挂钢丝绳 |
应清洁,无严重油腻。 |
季度 |
59 |
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应当报废。 |
半年 |
||
60 |
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应当报废。 |
半年 |
||
61 |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应当报废。 |
半年 |
||
62 |
绳端固定 |
曳引绳或者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部件无缺损。 |
半年 |
|
63 |
张力调节装置 |
钢丝绳张力调节装置工作有效。 |
半年 |
|
64 |
七 轿 厢 |
轿顶 |
轿顶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
半月 |
65 |
停止开关和检修应可靠有效。 |
半月 |
表2(续)
7层门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66 |
七 轿 厢 |
轿门 |
当轿门或其他可移动的轿厢入口机械保护装置处于打开状态时,电梯应不能启动。 |
半月 |
67 |
安全钳 |
安全钳应清洁,无严重油腻。 |
季度 |
|
68 |
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传动机构灵活,开关触点有效。 |
季度 |
||
69 |
安全钳楔块与导轨间隙均匀,动作一致。 |
季度 |
||
70 |
八 层 门 |
门间隙 |
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10mm。 |
半年 |
71 |
门运行和导向 |
层门运行正常,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地坎清洁,门导靴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厂家要求。 |
半月 |
|
72 |
门系统传动装置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应按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和调整。 |
季度 |
|
73 |
门的锁紧 |
轿厢应当在层门的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5mm时才能启动。 |
半月 |
|
74 |
紧急开锁装置 |
有紧急开锁装置的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 |
半月 |
|
75 |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能自动复位。 |
半月 |
||
76 |
层门联锁保护 |
如果一个层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轿厢正常运行或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时层门应不能打开。 |
半月 |
|
77 |
层站信息 |
呼楼、楼层显示信号、到站钟等系统功能有效,信号指示正确,动作无误。 |
半月 |
|
78 |
九 运 行 试 验 |
运行状况 |
运行正常,无异常抖动,梯级运行平稳,无异响。 |
半月 |
79 |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
一年 |
|
80 |
空载上行制动试验 |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被可靠制停,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
一年 |
|
注: 一年维护保养项目包括半年、 和 维护保养项目,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包括 、 维护保养项目, 维护保养项目包括 维护保养项目。 |
1.1 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1 表3 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1 |
一 资 料 检 查 |
设备铭牌 |
在轿厢内显著位置处必须固定有设备铭牌,铭牌内容至少应有额定载重量或额定载客数。 |
半月 |
2 |
合格标志 |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轿厢内明显的位置上。 |
半月 |
|
3 |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
半月 |
||
4 |
规章制度 |
操作规章、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等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应张贴或悬挂在机房或控制柜明显处。 |
半月 |
|
5 |
安全标识 |
标识醒目、清晰,意思表达准确易懂。 |
半月 |
|
6 |
乘客须知 |
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并在轿厢内明显地方公布。 |
半月 |
|
7 |
运营记录 |
应有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情况及故障处理结果记录。 |
半月 |
|
8 |
二整 机 |
环境 |
全面清洁。 |
半年 |
9 |
密封性 |
阀、泵、消音器、油管、柱塞、表、接口等部件无漏油现象。 |
半月 |
表3(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10 |
二 整 机 |
连接件 |
螺栓应固定无松动。 |
半年 |
11 |
销轴应有防止脱落的措施,润滑应良好,不应有轴向移动。 |
半年 |
||
12 |
铆钉不应有松动现象。 |
半年 |
||
13 |
轴端卡板不应有松动及脱槽现象。 |
半年 |
||
14 |
轴承 |
无异常响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半年 |
|
15 |
旋转部件的防护 |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的防护装置完好无变形。 |
半月 |
|
16 |
三 机 房 |
通道门 |
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
半月 |
17 |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
半月 |
||
18 |
机房(机器设备间) |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
半月 |
|
19 |
通道照明 |
通道照明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
半月 |
|
20 |
机房照明 |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
半月 |
|
21 |
环境 |
机房及通道清洁无杂物、门窗完好。 |
半月 |
|
22 |
机房通风应良好,机房内的环境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
半月 |
||
23 |
电动机 |
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
半月 |
|
24 |
控制柜 |
每台电梯的断相或错相保护装置可靠有效。 |
一年 |
|
25 |
各仪表显示清楚正确。 |
一年 |
||
26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一年 |
||
27 |
接触器和继电器的触点接触良好。 |
半月 |
||
28 |
编码器 |
应清洁无尘,安装牢固。 |
半月 |
|
29 |
接地连接 |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
一年 |
|
30 |
电气绝缘 |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要求:用测试电压500V测量,绝缘电阻≥0.50MΩ。 |
一年 |
|
31 |
安全溢流阀 |
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满负荷压力的170%。 |
季度 |
|
32 |
手动下降阀 |
在停电状态下,操作手动下降阀能安全可靠将轿厢以不大于0.3m/s的速度下降到平层位置。 |
一年 |
|
33 |
手动泵 |
手动泵操作装置齐全,放在明显位置,当轿厢安全钳动作时,手动泵应能安全可靠提升轿厢。 |
一年 |
|
34 |
液压系统油温监控 |
液压系统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可靠有效。 |
季度 |
|
35 |
油箱 |
油量、油温正常,无杂质、无漏油现象。 |
半月 |
|
36 |
四 井 道 |
井道安全、检修、活板门 |
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
一年 |
37 |
设置验证门的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可靠有效。 |
一年 |
||
38 |
极限开关 |
极限开关应工作可靠有效,该开关不能自动复位。 |
半年 |
|
39 |
柱塞 |
限位装置应工作可靠有效。 |
半年 |
表3(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40 |
四 井 道 |
柱塞 |
柱塞运行顺畅,表面光滑。 |
半月 |
41 |
柱塞侧靴衬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厂家要求。 |
季度 |
||
42 |
放气操作 |
对柱塞、消音器的放气操作可靠有效。 |
半年 |
|
43 |
安全钳开关 |
安全钳开关应工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
44 |
导轨 |
应清洁,压板牢固。 |
一年 |
|
45 |
支架应牢固,无松动、无变形。 |
一年 |
||
46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季度 |
|
47 |
靴衬、滚轮 |
应无变形、脱落,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厂家要求。 |
季度 |
|
48 |
随行电缆 |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 |
一年 |
|
49 |
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
一年 |
||
50 |
无扭曲、破损。 |
一年 |
||
51 |
井道照明 |
当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应当具有足够照度。 |
半月 |
|
52 |
限速器 |
销轴部位润滑良好、转动灵活,限速器轮槽和限速绳清洁无油腻。 |
季度 |
|
53 |
限速器夹绳钳口无磨损,应有足够夹持力。 |
一年 |
||
54 |
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该电气安全装置应可靠有效。 |
季度 |
||
55 |
限速器核验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如果限速器使用周期达到2年或者动作出现异常,应当由有条件的机构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核验,并且由该机构出具核验报告。 |
半月 |
||
56 |
对重(平衡重) |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
半月 |
|
57 |
五 底 坑 |
底坑 |
底坑底部应当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
半月 |
58 |
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停止装置,该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
半月 |
||
59 |
井道(底坑)灯开关动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
60 |
限速绳张紧装置 |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动作使电梯停止运转。 |
季度 |
|
61 |
张紧轮距底坑地面高度应符合电梯制造单位的规定值。 |
季度 |
||
62 |
缓冲器 |
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电气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
一年 |
|
63 |
六 悬 挂 装 置 |
钢丝绳 |
应清洁,无严重油腻。 |
季度 |
64 |
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应当报废。 |
半年 |
||
65 |
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应当报废。 |
半年 |
||
66 |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应当报废。 |
半年 |
||
67 |
绳端固定 |
曳引绳或者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部件无缺损。 |
半年 |
|
68 |
防松驰装置 |
对使用两根钢丝绳悬挂轿厢的电梯,其防止钢丝绳松弛的电气装置动作时,电梯不有启动及运行。 |
季度 |
表3(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69 |
七 轿 厢 |
轿顶(轿厢内)电气装置 |
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应可靠有效。 |
半月 |
70 |
停止装置工作功能应可靠有效。 |
半月 |
||
71 |
轿顶环境 |
应清洁无杂物,防护栏牢固可靠,安全标志清晰。 |
半月 |
|
72 |
安全窗(门) |
验证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有效。 |
半月 |
|
73 |
轿厢显示 |
轿厢指令按钮齐全、有效,显示正确、清楚。 |
半月 |
|
74 |
轿厢照明 |
轿厢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
半月 |
|
75 |
轿厢风扇 |
风扇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
半月 |
|
76 |
紧急照明 |
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该电源能够自动再充电,并且至少能够供1W灯泡用电1h。 |
半月 |
|
77 |
紧急报警装置 |
应能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 |
半月 |
|
78 |
超载保护装置 |
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倍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
半年 |
|
79 |
安全钳 |
安全钳应清洁,无严重油腻。 |
季度 |
|
80 |
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传动机构灵活,开关触点有效。 |
季度 |
||
81 |
安全钳楔块与导轨间隙均匀,动作一致。 |
季度 |
||
82 |
平层精度 |
轿厢的平层精度应在±15mm的范围以内。 |
半月 |
|
83 |
八 轿(层)门 |
门间隙 |
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应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应不大于8mm。 |
半年 |
84 |
在水平滑动门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应不大于30mm。 |
半年 |
||
85 |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
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
半月 |
|
86 |
门运行和导向 |
层门和轿门运行正常,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地坎清洁,门导靴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厂家要求。 |
半月 |
|
87 |
门系统传动装置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应按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和调整。 |
季度 |
|
88 |
自动关门装置 |
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自动关门装置应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
半月 |
|
89 |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
半月 |
||
90 |
紧急开锁装置 |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 |
半月 |
|
91 |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
半月 |
||
92 |
门的锁紧 |
轿厢应当在门的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
半月 |
|
93 |
验证门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
94 |
门的闭合 |
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和轿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
半月 |
|
95 |
验证每个层门和轿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表3(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
96 |
八 轿(层)门 |
开门运行限制保护 |
防止轿厢在门开着的情况下,在开锁区域外所有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
97 |
操纵按钮 |
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 |
半月 |
||
98 |
九 试 验 |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
一年 |
|
99 |
限速切断阀 |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操作限速阀的手动试验装置,应能将轿厢可靠制停。 |
一年 |
||
100 |
对重安全钳 |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
一年 |
||
101 |
轿厢沉降试验 |
轿厢空载,停靠在上端站,在10min内轿厢下沉距离不超过10mm。 |
一年 |
||
102 |
耗能缓冲器试验 |
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 |
一年 |
||
103 |
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120s。 |
一年 |
|||
104 |
运行试验 |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
一年 |
||
105 |
消防返回功能试验 |
消防开关防护玻璃应当完好, “消防”字样清楚。 |
一年 |
||
106 |
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 |
一年 |
|||
注: 一年维护保养项目包括半年、 和 维护保养项目,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包括 、 维护保养项目, 维护保养项目包括 维护保养项目。 |
|
||||
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1 |
一 资 料 检 查 |
合格标志 |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固定在入口处明显的位置上。 |
半月 |
2 |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不得使用。 |
半月 |
||
3 |
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 |
在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或象形图,标牌或象形图内容包括:(1)必须紧拉住小孩;(2)宠物必须被抱住;(3)站立时面朝运行方向,脚须离开梯级边缘;(4)握住扶手带。 |
半月 |
|
4 |
运营记录 |
应有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情况及故障处理结果记录。 |
半月 |
|
5 |
二 整 机 |
环境 |
全面清洁。 |
一年 |
6 |
环境照明 |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及其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 |
半月 |
|
7 |
防碰挡板 |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应设置有防碰挡板或预防措施。 |
半月 |
|
8 |
连接件 |
螺栓应固定无松动。 |
半年 |
|
9 |
销轴应有防止脱落的措施,润滑应良好,不应有轴向移动。 |
半年 |
||
10 |
铆钉不应有松动现象。 |
半年 |
||
11 |
轴端卡板不应有松动及脱槽现象。 |
半年 |
||
12 |
轴承 |
无异常响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半年 |
|
13 |
电缆 |
无破损,安装符合要求。 |
一年 |
表4(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14 |
三 驱 动 和 转 向 站 |
旋转部件的防护 |
在驱动站或转向站内的梯级和踏板的旋转部分的防护装置完好无变形。 |
一年 |
15 |
照明 |
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照度应足够。 |
半月 |
|
16 |
环境 |
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清洁、无杂物。 |
半月 |
|
17 |
接地连接 |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
半年 |
|
18 |
电气绝缘 |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0.50MΩ; 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的绝缘电阻≥0.25MΩ。 |
一年 |
|
19 |
控制柜 |
断相保护装置可靠有效。 |
一年 |
|
20 |
各仪表显示清楚正确。 |
一年 |
||
21 |
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 |
一年 |
||
22 |
接触器和继电器的触点接触良好。 |
半月 |
||
23 |
驱动主机 |
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
半月 |
|
24 |
电机通风口应清洁无障碍物。 |
半月 |
||
25 |
两个独立的电动机电源接触器的任一主触头未断开,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 |
一年 |
||
26 |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 |
半月 |
||
27 |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的过载保护装置应可靠有效。 |
半月 |
||
28 |
齿轮及链条不得有严重磨损。 |
半年 |
||
29 |
减速机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半年 |
||
30 |
按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减速箱内齿轮油,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半年 |
||
31 |
制动装置 |
两套独立的制动系统供电中断电气装置中的任一个还没有断开,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 |
一年 |
|
32 |
销轴部位润滑良好,动作灵活可靠,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半月 |
||
33 |
制动器打开时,闸瓦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半月 |
||
34 |
检测开关应工作可靠有效。 |
半月 |
||
35 |
制动衬磨损均匀,磨损量不应大于电梯制造单位的规定值。 |
半年 |
||
36 |
紧急操作装置 |
松闸扳手应涂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应放置在驱动站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
半月 |
|
37 |
在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应明显标出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并在其附近应备有使用说明。 |
半年 |
||
38 |
应当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
半年 |
||
39 |
启动开关 |
启动开关应只能由指定人员使用特定钥匙来操作实现。 |
半月 |
|
40 |
开关的指示上应能明显识别运行方向。 |
半月 |
||
41 |
紧急停止装置 |
紧急停止装置和附加急停装置(如有)动作应有效。 |
半月 |
|
42 |
紧急停止装置应涂成红色,并在此装置上或紧靠它的地方标上“停止”字样。 |
半月 |
||
43 |
自动润滑装置 |
油罐油位正常,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
半月 |
表4(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44 |
四 安 全 防 护 |
梯级 |
梯级链张紧力符合制造单位的要求。 |
季度 |
45 |
梯级链、轴衬润滑。 |
季度 |
||
46 |
滚轮和导轨运行正常。 |
季度 |
||
47 |
扶手带 |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距离应不大于8mm。 |
半月 |
|
48 |
表面无毛刺,无机械损伤。 |
半月 |
||
49 |
扶手装置内侧应是光滑的,连接处无危险凸出物。 |
半月 |
||
50 |
扶手带导向块和导向轮清洁,运行正常。 |
一年 |
||
51 |
扶手带托轮、滑轮群、防静电轮清洁,应无损伤,转动平滑。 |
一年 |
||
52 |
扶手带张紧装置的张紧力符合制造单位的要求。 |
半年 |
||
53 |
速度监控器工作正常。 |
半年 |
||
54 |
护壁板 |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 |
半月 |
|
55 |
出入口护栏 |
上下出入口和扶梯之间保护栏杆应牢固可靠。 |
半月 |
|
56 |
围裙板 |
围裙板应是平滑、坚固、且是对接逢的。 |
一年 |
|
57 |
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时,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得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
半月 |
||
58 |
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间垂直间隙不应超过4mm。 |
半月 |
||
59 |
梳齿板 |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6mm。间隙不应超过4mm。 |
半月 |
|
60 |
梳齿板梳齿与胶带齿槽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4mm。间隙不应超过4mm。 |
半月 |
||
61 |
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
半月 |
||
62 |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导向胶带啮合正常。 |
半月 |
||
63 |
梳齿板照明照度应当足够。 |
半月 |
||
64 |
电气安全装置 |
扶手带入口处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应有效。 |
半月 |
|
65 |
梳齿板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应有效。 |
半月 |
||
66 |
围裙板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应有效。 |
半月 |
||
67 |
速度限制装置动作应有效。 |
一年 |
||
68 |
防逆转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应有效。 |
一年 |
||
69 |
链断或过分伸长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应有效。 |
一年 |
||
70 |
驱动与转向装置距离缩短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应有效。 |
一年 |
||
71 |
梯级或踏板下陷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应有效。 |
一年 |
||
72 |
扶手带断带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应有效。 |
一年 |
||
73 |
检修装置 |
检修控制装置工作正常。 |
半月 |
|
74 |
五自动启动与停止 |
自动启动 |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在使用者走到梳齿相交线之前启动运行。 |
一年 |
75 |
自动停止 |
控制系统应能使由使用者通过而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经过一段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 |
一年 |
|
76 |
逆向进入控制 |
使用者逆向进入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0s。 |
半月 |
表4(续)
序号 |
项类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周期 |
77 |
五自动启动与停止 |
信号系统 |
信号系统清晰可见,正确指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是否可供使用及其运行方向。 |
半月 |
78 |
六 运 行 检 查 |
运行状况 |
运行正常,无异常抖动,梯级运行平稳,无异响。 |
半月 |
79 |
扶手带同步速度 |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差0~+2%。 |
季度 |
|
80 |
制停距离 |
自动扶梯空载向下运行或自动人行道空载水平运行的制停距离应符合GB 16899-1997中 |
半年 |
|
注: 一年维护保养项目包括半年、 和 维护保养项目,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包括 、 维护保养项目, 维护保养项目包括 维护保养项目。 |
表A.1中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不确定固定格式。日常维护保养时应严格按照表A.1中相应要求,填写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A.1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使用单位 |
|
制造单位 |
|
|||
使用地点 |
|
控制方式 |
|
|||
电梯名称 |
|
层站门数 |
层 站 门 |
|||
注册代码 |
|
额定速度 |
m/s |
|||
规格型号 |
|
额定载重量 |
Kg |
|||
出厂编号 |
|
维护保养单位 |
|
|||
使用编号 |
|
维护保养 |
|
|||
备 注 |
|
维护保养日期 |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维护保养结果 |
处理情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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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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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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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保养人员(签字): |
||||||
使用单位电梯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
||||||
注: 经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维护保养结果一栏内划“√”,并在处理情况栏内填写处理情况简要说明,有数据要求的要填写实测数据;有不正常项目但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而要求另外安排处理的划“×”,并在处理情况栏内注明情况;无此项的划“/”。 |
||||||
|
|
|
|
|
|
|
表B.1中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不确定固定格式。日常维护保养时应严格按照表B.1中相应要求,填写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B.1 杂物
使用单位 |
|
制造单位 |
|
|||
使用地点 |
|
轿厢尺寸 |
长宽高: mm× mm× mm |
|||
注册代码 |
|
层站门数 |
层 站 门 |
|||
规格型号 |
|
额定速度 |
m/s |
|||
控制方式 |
|
额定载重量 |
Kg |
|||
出厂编号 |
|
维护保养单位 |
|
|||
使用编号 |
|
维护保养 |
|
|||
备 注 |
|
维护保养日期 |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维护保养结果 |
处理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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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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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人员(签字): |
||||||
使用单位电梯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
||||||
注: 经 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维护保养结果一栏内划“√”,并在处理情况栏内填写处理情况简要说明,有数据要求的要 填写实测数据;有不正常项目但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而要求另外安排处理的划“×”,并在处理情况栏内注明情况;无此项的划“/”。 |
||||||
表C.1中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不确定固定格式。日常维护保养时应严格按照表C.1中相应要求,填写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C.1 液压
使用单位 |
|
制造单位 |
|
|||
使用地点 |
|
规格型号 |
|
|||
注册代码 |
|
层站门数 |
层 站 门 |
|||
油缸型式 |
|
额定速度 |
上行: m/s; 下行: m/s |
|||
顶升型式 |
|
额定载重量 |
Kg |
|||
出厂编号 |
|
维护保养单位 |
|
|||
使用编号 |
|
维护保养 |
|
|||
备 注 |
|
维护保养日期 |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维护保养结果 |
处理情况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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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保养人员(签字): |
||||||
使用单位电梯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
||||||
注: 经 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维护保养结果一栏内划“√”,并在处理情况栏内填写处理情况简要说明,有数据要求的要 填写实测数据;有不正常项目但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而要求另外安排处理的划“×”,并在处理情况栏内注明情况;无此项的划“/”。 |
||||||
|
|
|
|
|
|
|
表D.1中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不确定固定格式。日常维护保养时应严格按照表D.1中相应要求,填写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D.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使用单位 |
|
制造单位 |
|
|
|||
使用地点 |
|
额定速度 |
m/s |
|
|||
电梯名称 |
|
梯级宽度 |
mm |
|
|||
注册代码 |
|
提升高度 |
m |
|
|||
规格型号 |
|
输送能力 |
人/小时 |
|
|||
出厂编号 |
|
倾斜角 |
° |
|
|||
使用编号 |
|
电机功率 |
Kw |
|
|||
维护保养单位 |
|
维护保养 |
|
|
|||
备 注 |
|
维护保养日期 |
|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维护保养结果 |
处理情况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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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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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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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人员(签字): |
|
||||||
使用单位电梯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
|
||||||
注: 经 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保养工作后功能正常的项目,在维护保养结果一栏内划“√”,并在处理情况栏内填写处理情况简要说明,有数据要求的要 填写实测数据;有不正常项目但不影响正常安全使用而要求另外安排处理的划“×”,并在处理情况栏内注明情况;无此项的划“/”。 |
|
||||||